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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5-09-23 09:07 xjw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八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在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竞赛旨在为我省热爱主持传播事业的大学生搭建展示平台,引导大学生通过具有时代感的语言内容与媒介形式,创作富有正能量、体现主流价值观的融媒体主持传播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培养适应数智时代发展需要的主持传播人才。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为我省各高等院校在读本科生。参赛人员需具有正式学籍,参赛形式为个人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初赛

竞赛内容和方式由协办高校参照复赛、决赛环节自行设置,并完成选拔推荐。

2.复赛

选手需围绕“新声辽亮 青春起航”主题,结合适宜拍摄的场景,使用相机、手机、话筒等音视频设备,完成一部以现场报道或外景主持等为主要内容的口语表达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3.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共设三个环节:

第一轮:活力主播

选手围绕“新声辽亮 青春起航”主题,结合适宜拍摄的场景,自主采集外景素材,构建节目场景。根据个人风格特点设计表现形式,在3分钟内,完成一档完整节目主持作品(注:自我介绍包含在3分钟内容中)。

第二轮:珠联璧合

每两位选手为一组进行双人搭档主持,要求配合默契,形式新颖,既能充分展现自身风格特点,又能体现融媒体主持特色,限时5分钟。

第三轮:主题演说

选手现场进行即兴演说,要求谈吐有致,语言精炼,风格突出,富有传播效力,限时3分钟。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轮;其中初赛由协办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于2025年10月17日前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完成推荐;复赛、决赛由辽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计划于2025年10—11月举行。

报名方式:

1.所有参赛选手填写《第八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第八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视频信息表(附件2)和作品原创性承诺书(附件3)于10月13日前上传至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upln.cn/。

注:平台报名人数将作为推荐参加复赛名额的依据,请参赛单位在初赛阶段组织好平台报名工作。

2.每所高校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赛并统筹复赛相关资料。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初赛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复赛、决赛由辽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届时提供剧场等设施,摄影、摄像、灯光、音响、大屏幕等设备。

二、竞赛组织

1、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承办。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建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行业及高校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竞赛评委会构成:初赛评委会由各协办高校自行组建;复赛、决赛评委会由组委会邀请国内高校和行业专家担任。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各高校参照竞赛组织方案,即可按计划组织本校初赛。

2.参赛选手需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加初赛,各协办高校需对参赛者信息、作品选题与内容、意识形态等进行审核。

3.初赛结束后,各协办高校需根据名额将晋级选手的推荐材料按要求编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竞赛组委会指定邮箱。每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复赛采用作品评审的方式,晋级情况将在“影视青年”公众号及大赛领队群公布。各高校负责教师需及时关注结果,按要求参加决赛。

5.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各高校需派教师作为领队,负责本校选手的签到、抽签、备赛等工作。

6.参赛作品应坚持原创性原则,作品内容及创作过程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确保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评审与晋级方式

初赛评审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每所学校可按照初赛报名选手人数的20%推荐复赛选手(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校可另推荐10名本专业选手直通复赛)。

复赛评委针对选手视频作品质量打分,取全体评委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20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进行评分,分别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各环节晋级选手及最终排名(第一轮根据本轮得分20进10;第二轮根据前两轮综合得分10进5;第三轮根据本轮得分角逐冠、亚、季军)。各比赛环节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超时将酌情扣分。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最佳组织奖。

1.学生奖设特、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其中特等奖5名(含冠、亚、季军各1名),一、二、三等奖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确定,单项奖若干。

2.最佳组织奖颁发给组织工作规范、参赛选手较多、比赛成绩优异的单位。获奖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赛事具体情况评定。

(四)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下列情况可提出申诉:

(1)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和工具不符合竞赛规定。

(2)竞赛组织、题目不符合规则。

(3)出现有失公正的评判。

(4)评委及工作人员的其他违规行为。

2.选手申诉须通过领队,在复赛成绩公布24小时内、决赛成绩公布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

3.组委会负责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形成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领队。组委会的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于比赛结束后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upln.cn/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同学  

孙同学    

孙老师  15524842575

QQ群:783989787

6075E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复赛、决赛日程安排将在大赛领队微信群发布,选手需在指定时间到达赛场确认,迟到者按弃赛处理。

2.选手需自行准备比赛所需服装、道具、音视频内容等。

3.比赛现场提供投影仪等音视频播放设备,选手可自备U盘,于现场确认时进行拷贝,须附详细的播放要求或自行安排专人协助工作人员播放。

4.作品及现场展示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符合主流价值观导向,具有正能量。

(三)其他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获得了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他合法授权许可。参赛者应确保组委会在使用参赛者作品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组委会就所使用的作品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或争议的,由参赛者及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参赛作品著作权方面存在纠纷或争议的,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者一经报名参赛则视为参赛者授权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授权期限为一年;期限到期后,如参赛者无特别声明,则视为前述授权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参赛者同时授权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片段用作竞赛当前或未来宣传,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平面媒体和公众场所展览展示呈现,及采访或宣传片等中使用。

(3)参赛者一经报名参赛即视为授权组委会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上,在宣传印刷品、出版物中,公布作品简介、选手照片、介绍等信息,相关信息均以参赛者报名信息为准,前述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4)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的参赛人员和作品,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人员和作品的资格,并将结果通报至参赛人员所在单位。

2.竞赛安全

参赛选手需按组委会要求,维护和保持赛场秩序。如出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或言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在大赛官网予以通报批评。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文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2:选手视频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个人报名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作品原创性承诺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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