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素质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教师及研究人员:
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大学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部高教司责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会开展《大学素质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
参评条件及办法详见附件。
申报范围
参评成果必须是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报刊已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素质教育改革试验项目,主题是关于大学素质教育,尤其是文化素质教育及其密切相关内容。
申报程序
各单位、个人,每位申报者限报两项;所有申报成果需由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每所高校最多限报四项。
申报材料
每项申报成果需提交《大学素质教育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3份,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3份,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交到素质教育办公室301室,吴疆老师。
大连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