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根据《大连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大连大学第四次本科教学工作会印发),《劳动教育》课程纳入本科生培养方案,自2021级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内容要求
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1)计1学分,分为3个必修模块和1个限选模块,即劳动1、劳动2、劳动3、劳动4。
劳动1(必修模块):为劳动理论知识学习,由学校负责开设。第1学期寒假开课。学生在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习《高校劳动教育概论》,考试合格,计0.25学分。
劳动2和劳动3(必修模块):以宿舍、校园劳动作为基本日常生活劳动,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开设。第2至第3学期开课,成绩合格,分别计0.25学分。
劳动4(限选模块):为个性化劳动实践环节,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共同开设。学生须选择服务性或生产性劳动其中的一项,第2至第6学期循环开课,学生任选一个项目成绩合格,记0.25学分。
二、专业建设劳动教育限选课程
各专业依托人才培养方案现有课程,新开设一门劳动教育限选课或依托现有课程融入劳动教育内容。保证劳动教育内容不少于8学时。专业确定课程后,可依据劳动教育内容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劳动教育内容、学时分配,将劳动教育教学内容落实到课程教学过程中。新开设课程参照公选课管理。
各学院依据教学内容明确劳动教育目标和依托课程名称、模块、学时、具体劳动教育内容等,填写大连大学XXX专业《劳动教育》课程计划表(附件2),劳动教育环节可依托多门课程进行。
三、做好劳动教育课程考核
任课教师应加强教学过程监督与管理,督促学生按教学安排完成相关劳动教育内容。
《劳动教育》课程按创新创业实践进行管理。学生完成所有4个模块且全部成绩合格,该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劳动成绩记为“及格”;学生完成所有4个模块且全部成绩优秀,该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劳动成绩记为“优秀”。学生未完成任何一个模块,需要重修完成该模块,且成绩合格后,方可登录《劳动教育》课程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第六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四、专业完成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附件2,同时提交劳动教育依托课程教学大纲,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教学大纲需报送有学院公章、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的纸质文件1份。
联系人:李欣则,电话:87403666,邮箱:964876013@qq.com。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