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教高[2007]1号)精神,按照“在知识更新、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关键环节上,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总体要求,在继承我校“大学生创新教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即将开始的2009年创新项目立项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立项原则
1.“兴趣导向、自主实施”的原则。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或创新团队成员应对科学研究、实验研究、技术改造、技术发明、创新设计、产品制作、探究热点问题等有浓厚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研究方法设计,自主完成实验、调研、制作等工作,自主进行项目管理。
2.坚持 “四个注重” 的原则。既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成果的实效性。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强调通过立项研究学生取得了具有实际意义的成果。
二、立项范围与内容
总体要求:立项的课题应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有保障。
立项范围与内容:
1.2009年重点资助的项目
⑴关于节能减排
大连市、开发区、大连大学校园有关节能减排的调查及对策研究
学生宿舍、办公室、公共场所、居民生活中节水节电装置、设施、方案的研究与设计
大连大学校园绿色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的应用研究与方案设计
汽车节能的研究与方案设计
大连大学校园污水处理技术研究、污水处理方案设计、污水处理装置研究与设计
⑵关于校园建设
大连大学校园规划与设计研究、大连大学纪念品及旅游方案设计研究
大连大学文化载体建设方案研究、和谐校园的内涵与方法研究
大连大学形象标识设计研究
⑶围绕2010年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主题的研究
在突发灾难中,用于救援、破障、逃生、避难的机械产品的设计与制作
⑷围绕以提高大连大学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的研究
⑸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
⑹在已有产品、材料、工艺和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改进能够产生较大变化,并且效益得以增值的研究
2.其他研究项目
⑴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引伸出的研究项目
⑵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⑶与行业、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⑷其他有应用价值、有创新的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三、创新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籍的四年制本科二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本科二至四年级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持参与的毅力。
申请者或是个人,或是项目小组。每个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成员1-4人。
同一个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同一批次项目的一项,未结题的学生需结题后才能申报。
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申报、鼓励进行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对有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分阶段申报。
2.立项条件
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应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原则上1位指导教师限指导同一批次项目的一项。
申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大连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基金项目学生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学院按要求填写审核意见。
立项项目应具备可以使用的研究场所、实验设备和相关条件。
项目立项成功后,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内容。
3.项目立项时间
素质教育基地将在2009年10月9日至16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受理项目申报事宜。
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学生须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及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个别特殊项目如需提前或延迟结题,必须由项目小组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和指导教师同一、签字、盖章,并提前一个月向素质教育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项目延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四、创新项目审批
各学院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汇总学院的申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素质教育基地。
素质教育基地负责组建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依评审办法与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立项答辩最终确定拟资助项目金额。
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素质教育基地统一发布。
五. 经费使用
大学生创新教育基金是学校为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项目设立的专项基金,由学校划拨到素质教育基地,由素质教育基地全面管理与实施。
1.经费划拨
经批准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发布通知的要求,从素质教育基地领取项目基金账本,按创新教育基金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使用和管理基金。
2.经费使用
⑴资料费:主要指抄录、眷印、复印、翻拍、录音、翻译等费用。要求不超过总经费的15%,文科类项目不超过总经费的30%.
⑵交通费:主要指限于本市的外出调研和学术交流所产生的费用。要求不超过总经费的15%。
⑶材料费:主要指购置小型设备、器件、材料的费用,以及购买必要的图书、资料费和论文版面费。要求不超过总经费的70%。
附
大连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基金项目学生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