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意热情,全面提升我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创新工作室”)科学管理和建设,促进创新工作室向高效率高水平方向发展,现启动“2024年新工作室注册申请工作”和“2023年度创新工作室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新工作室注册申请
2024年新申请的创新工作室需经所属学院审批同意后,使用负责学生账号在系统中填报(网址:http://10.16.25.109/index),填报过程需要在指导教师的协助下完成。填报完成后,由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具体填报流程如下图:
二、2023年度工作考核填报方式
使用负责学生账号在系统中填报(网址:http://10.16.25.109/index),填报数据表格见附件1-7,填报过程需要在指导教师的协助下完成。填报完成后,由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具体填报流程如下图:
三、创新工作室的考核方式
学院所属创新工作室由学院组织考核,对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创新工作室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排序,并将考核意见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机关单位所属创新工作室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考核。评审流程如下图:
学校将以2023年度完成的工作情况作为创新工作室的评优、奖励及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四、创新工作室的考核内容
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学科定位和专业发展,参考下述考核内容、制定适合本院创新工作室的评定标准或考核办法。
1.学生数量。不少于30名学生作为培养目标,每名学生备案的创新工作室不超过2个。
2.发表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以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
3.申请专利。以大连大学作为专利权人,发明人为教师及学生的专利。
4.竞赛组织、参赛获奖。承办省级比赛的校赛组织工作;参加专业类、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
5.大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
6.创业实践。参与各类创业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
7.服务地方。参与地方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8.其它学院认定的工作等。
五、创新工作室工作量管理办法
1.创新工作室每年度工作量建议分为40学时、30学时、20学时三档(若学校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标准发放工作量),各创新工作室指导教师自行分配本工作室的工作量。
2.各创新工作室的工作量根据学院创新工作室考核领导小组的排序进行折算(建议按照排序前1/3为40学时,中间1/3为30学时,后1/3为20学时)。
3.上年度考核优秀创新工作室,增加10学时工作量的奖励。
4.不提交材料的创新工作室,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同时取消创新工作室注册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创新工作室。
六、其他重要说明
1. 系统网址:http://10.16.25.109/index,系统操作流程与“大创计划”项目填报及审核流程相似。
2. 系统将在2月28号开启。访问网站需要使用校园内网或VPN登录(https://webvpn.dlu.edu.cn)
3. 成果统计样表请在系统内上传至附件。
4. 创新工作室材料填报时间:2月29日至3月20日。
5. 指导教师审核时间为:2月29日至3月24日。(指导教师账号及初始密码位八位工号)
5. 学院审核时间3月25日至3月29日。
6.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李阳,吕紫坤,87403692。
请创新工作室负责人加入工作群,连大大学生创新工作室QQ群:236180128。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