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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3-02-08 17:10 xjw  创新创业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竞赛、让我校优秀竞赛作品脱颖而出、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展示我校学生的风采,特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竞赛时间

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

三、竞赛内容及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三大类。

四、参赛要求

1.申报个人作品

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2.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人数不多于8人。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科生作品或硕士研究生作品。

3.每项作品需确定指导教师1~3名。指导老师需了解此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其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学生进行作品创作的能力。

4.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鼓励近两年“大创”计划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参赛。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体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关于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

(1)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7.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1)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关于5个组别的详细说明见附件3。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参赛作品字数在15000字以内,字体为四号楷体。

8.关于自然科学类作品

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学生。

五、主办单位

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六、竞赛程序

1.作品申报

作品申报为网络形式申报为主,网络申报完成请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网络申报请一定上传电子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材料包含报名汇总表、作品申报书(含B、C、D表及作品正文)或参赛作品照片1份(校内选拔赛暂不提交)。

作品申报截止时间:3月20日。

网络申报地址:http://10.16.25.109/comp/info/ODA4LTcxMDNkYg(所有附件请到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中下载)

注:2023年3月开学后,学校将组织培训会对参赛作品的格式规范、写作技巧等进行进行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将在如下QQ群中另行通知。

QQ群名称:2023连大挑战杯科技作品

QQ群号:688194800(所有参赛同学均要加入此群,以后此赛事所有通知只通过此群发布)

2.竞赛时间安排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与答辩,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初赛:2023年3月作品初评,遴选复评作品;

复赛:3月中旬对复评作品反馈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提高;

决赛:4月复评作品答辩,择优推荐参加“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校赛奖:在辽宁省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作品认定为校级一等奖、在辽宁省获得二等奖作品认定为校级一等奖、在辽宁省获得三等奖的作品认定为校级二等奖、未能入围省赛的作品认定为校级三等奖。作品完成度较好或入围校复赛的作品认定为校级优秀奖。

七、竞赛方式

创新楼309

联系人:谢景卫

联系电话: 87403226


 

                                      团  委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2月8日


附件【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校赛作品申报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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