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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大数据应用与分析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3-09-17 10:28 xjw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大数据相关专业纷纷在省内高校设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在省内近20余所高校开设,同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等专业也增设了大数据方向。目前,省内尚未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和分析的竞赛项目,缺少相应的科创竞赛平台和成熟运作模式。

为了给省内大数据相关专业师生提供科创竞赛同场竞技的机会,助力高校大数据相关学科的深化发展,搭建校企大数据人才培养合作的桥梁,本次大赛邀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届时,比赛将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和高校专业教师全程参与指导。大赛将帮助广大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大数据行业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栋梁之才,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参赛对象不限专业、不限年级,以参赛组为基本单位报名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组成员不超过5人,配备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比赛设置大数据分析赛和大数据应用项目设计赛两类赛项。

1.大数据分析赛。竞赛内容由企业命题。参加“大数据分析赛”的团队将根据企业提供的业务场景及要求,自行选择合适的模型、算法进行数据分析,重点考察参赛队伍的数据收集与整理、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结果展现等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大数据应用项目设计赛。竞赛内容由参赛队伍自主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队伍结合企业大数据应用场景,分析大数据问题,论证开展大数据应用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设计大数据应用的具体方案,展现最终的大数据应用效果。

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阶段:初赛为各高校校内竞赛阶段,各高校评审专家可自定或参照实施方案中的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综合表现进行评选。

复赛阶段:校赛负责人或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发至指定邮箱,根据评分标准进行专家打分,按照比例择优选择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进入决赛的所有选手经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答辩顺序。决赛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答辩过程中参赛选手或团队将参赛作品以PPT或PPT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展示讲解出来,并回答专家的相关提问。

四、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0日

(2)初赛(校级竞赛)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详细内容将在QQ群内通知)

(2)复赛时间: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5日

(4)决赛时间:2023年10月末

(5)报名方式:

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cxcy.upln.cn/。各高校校级负责人负责审核推荐。

五、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本项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由大连工业大学承办。大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将积极支持我校广大师生参与此项比赛。

六、组织形式

由主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委会负责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仲裁委员会,竞赛秘书处设在大连工业大学。

七、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原则。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规则

设立评审工作组,包括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评审工作组在竞赛和评审规则范围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原则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若评委为参赛队员指导教师时,必须采取回避原则。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1)评审方式

报名阶段:由评审工作组对上交的报名表进行收集

初赛评审阶段:由各高校评审工作组按照相关流程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确定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并公布。

决赛阶段:举行决赛评审会,由评审小组对入围选手的规划书和其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表现进行终审。

(2)评分标准

满分为100分,具体指标如下:

评审指标 分值

观点新颖性 25分

算法准确性 20分

应用可行性 30分

撰写规范性 20分

八、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提交的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仲裁委员会工作。各参赛队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由参赛队联系人在比赛结果公示期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过公示无异,予以颁奖。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联系人:唐琳,18940965015

学生联系人:庞梦婷,

大赛参赛选手QQ群:721554199

领队与选手须知

1.参赛学生临时换人或冒名顶替将取消其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经专家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的表现将给予取消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若获得有效知识产权,归属大学生领导力提升大赛和参赛对象共同所有。

2.竞赛安全

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应时刻注意人财物及人身的安全,自负其责。

3.其他

参赛队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参赛作品,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中途退赛、弃权者最终成绩为上一赛程所得成绩。

4.本竞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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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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