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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3-09-18 10:09 xjw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二届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大连交通大学承办,是面向全省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科技竞赛活动,旨在为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培养提供支撑,为在校大学生提供综合性工程创新实践平台,在竞赛中强化学生的工程技术创新能力、铸造工艺设计能力,以及自主学习、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素养;为大学生与企业之间开启“瞭望之窗”,搭建“联动桥梁”,为学生就业、高校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推动各高校以赛促建,打造校企协同教育模式,促进专创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竞赛对象与要求

1.大赛面向具有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者自愿组队,每个参赛小组参赛学生不超过4人。

3.参赛组须以参赛学校为单位,不可跨校合作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题目即使参赛学生有充分的发挥与创新空间,同时又坚持“一切创新均服务于实际应用”的宗旨,竞赛题目全部源自铸造生产一线工艺革新的实际需求,参赛作品将具有良好的实际意义和工程应用价值。

各参赛队需要根据目标铸件(竞赛题目)查阅相关文献、设计手册,完成铸件的铸造工艺分析、铸造方法选择、工艺参数确定、工艺方案设计与优化、铸件质量控制措施制定等内容,要求在设计中能体现创新意识,并能考虑安全、健康、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制约因素,同时对确定的最佳工艺方案进行经济效益核算,并撰写工艺设计说明书,须附必要的工艺图和表(卡)等。

(五)竞赛时间与报名方式

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

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0月31日

竞赛时间:

初赛(校级比赛):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11 月15 日

决赛: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2023 年11 月30 日

报名方式: http://10.16.25.109/comp/info/OTY4LTYxMWFkNA

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9级以前身份证号第3、4、5、6、15、16(共六位);20级以后密码为学号(不需要重新注册)。如果今年填报过大创项目或其他竞赛,密码就是您修改过的密码(同一个软件系统)。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采取组委会统一命题、网上发布题目的方式。

二、 竞赛组织

大赛在主办单位及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与实施,同时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 参赛学生需按照统一时间参加竞赛。

2. 参赛作品由竞赛组委会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予以评审。

3. 竞赛中若发现他人代做、抄袭及被抄袭等现象,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并通报批评。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大赛组委会关于竞赛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在竞赛开始前制定竞赛评审实施细则。

初赛:由参赛高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提交作品进行评审,并 在 “ 辽 宁 省 大 学 生 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https://cxcy.upln.cn/)完成参赛作品的审核与推荐意见填报。参赛高校在初赛结束后,填写《辽宁省大学生铸造工艺设计大赛参赛情况表》。

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建由高校教师与企业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按照大赛评分标准,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审。

(三)奖项设置

依据参赛作品的完成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奖励;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优秀竞赛作品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四)申诉与仲裁

由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对参赛作品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评审委员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和参赛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获奖和进入决赛的铸造工艺方案进行展示和其他形式宣传的权益。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和转让等,竞赛主办单位有权追究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于评审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https://cxcy.upl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联系方式:

张倩倩老师 15566803316 (机械工程学院)

谢老师87403226(创新创业学院)

校赛QQ群:28676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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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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