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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实施方案
2024-10-07 21:41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要求,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数字化运营和管理能力,也为加快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邮政新篇章持续提供智力支撑。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选手资格为辽宁省本科院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限定参赛选手的专业范围,专业背景可多样化,可综合考核,选择能力互补的选手参加。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多于4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每个团队只能参加1个赛道,且只能提交1个项目;每名学生如果作为团队负责人只能参加1个团队,不得再加入其他团队;如果以非团队负责人身份参加比赛,参加团队数量不限制。

3.参赛队必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负责参赛辅导。每个学校派1名教师为领队,负责参赛的组织工作。

4. 本赛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校的相关部门组织本校审核、选拔和报名工作,参赛队组队可跨年级、专业,但不得跨校。

5.往届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项目,如无重大改进或创新,不得重复参赛。

6.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自主完成的原创性作品,参

赛者及指导教师须对作品的原创性做出承诺。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赛道:

1.创新产品设计。主要包括快递业的硬件设备设计、软件系统设计、相关产品的功能优化或创新设计、实用新型设计和外观新型设计等。

2.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以快递业内部运营流程和客户服

务流程等为对象,进行科学合理且可行的优化设计或模式创

新,实现提质增效降本。

参赛团队需围绕以下内容之一申报参赛项目:快递产业

升级、快递服务提升、快递服务乡村振兴、快递绿色发展、

快递平台建设、快递寄递安全,其他与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急

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与交通强国邮政建设相关的创新

项目,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具有新颖性、可行性、实用价值,

具备完成度及一定难度的优化方法或解决方案。

(五)竞赛要求

1.参赛队自主命题,自主设计。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的设计及设计文档。所有参赛题目须得到组委会认可,经同意后方能参赛。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

2.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引起法律纠纷,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同时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具体包含以下情况:已于往届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已公开发布并获得商业价值的产品、与企业合作即将对外发布的产品等。

4.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展

示等非商业活动。

(六)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阶段: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2.校内选拔赛: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

基地

支持单位:辽宁省快递协会、辽宁中华职教社专家委员

(二)组织形式

为做好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由承办单位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委会负责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组和专家仲裁组,竞赛秘书处设在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三、竞赛规则

(一)评审方式

1.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竞赛评审工作校园选拔赛评审工作由参赛院校自行组织。

2.校内选拔赛通过专家评委线上评阅项目参赛材料,确定校一、二等奖候选团队和三等奖、优秀奖团队名单,校一、二等奖候选团队晋级省赛。

(二)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根据作品质量水平和选手答辩表现进行分别打分,各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奖项设置

设校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项获奖项目比例最多

不超过相应赛道参赛作品总数的20%、30%、30%,20%,实际

数量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报名情况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组织单位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申诉须在公示期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决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由竞赛组委会核查并裁决。书面仲裁邮箱:

1334987917@qq.com。

(3)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

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组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

果;

(4)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大赛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cxcy.upln.cn/),供各界监督、评议。大赛结束后,统一现场公示(或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供各界监督、评议。)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敏捷

联系方式:QQ:1305277

(二)线上决赛领队与选手须知

如入围队伍全体成员均因故无法参与决赛答辩,可更换其他学生代为答辩,需提交由全体成员及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情况说明。无故不参赛或核实冒名顶替的队伍将取消其竞赛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组委会保留对大赛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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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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