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辽宁省体育文化与运动健康促进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总产值“爆炸式”增长,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社会不同群体的健康问题较为严峻:老龄化规模庞大、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体育受到高于以往任何时代的不同群体的广泛关注。
着眼于提高大众的健康意识与体育文化水平,以求将运动健康单纯的技术层面认知转化为深层的文化层面认知,通过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促进大众健康观念的转变与健康意识的提升,营造良好的疾病预防、健康增进的文化氛围,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健康、科学、积极的生活方式,最终通过体育的方式为《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落实提供有效措施。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辽宁省普通高等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参赛要求:以学校(院)为单位,每个参赛项目须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每个团队可设指导教师1-2名。每个团队只能提交一项参赛作品。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以体育文化传承、运动健康促进或文化与健康的关联问题为视角,任选其一,制定方案、计划,践行实践。
视角一:主要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冰雪体育文化为主题,为传承民族体育文化,增强辽宁省省域特色体育文化发挥积极的作用。
视角二: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与老年群体,在国家双减政策及健康中国、体育强国战略背景下,对于提高全民身体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愿景具有积极作用。
视角三:强调体育文化传承与运动健康促进的相关性,在文化的传承发展中,促进人民身体健康。在运动健康促进中,推动文化的传承发展。在两者的双向互动中,实现体育文化传承与运动健康促进理论、实践成果的进步。
1.竞赛内容
(1)创新创意类:
①在体育文化传承方面,研究策划提升体育文化传承的方案。
②在运动健康促进方面,策划提升不同年龄阶段身体素质的方案。
③在体育文化传承与运动健康促进方面,策划形成体育文化传承与运动健康促进相关联的创新创意方案。
(2)实践类:
①制定体育文化传承、运动健康促进等方案,并将计划付诸实践,且通过一定手段证明在提升文化自信、健康体魄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②在运动健康促进方面,开展了相关体育器材研发与推广,且推广后在提升不同群体身体素质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3)其他类:其他符合在体育文化传承与运动健康促进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具有一定创新价值的项目均可参与报名。
2.竞赛方式
参赛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等;竞赛组委会的评审工作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参赛报名时,参赛选手需提交项目说明书,初赛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决赛阶段以项目展示和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6日
2.报名方式:
需要团队负责人同时在校内和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报名,同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
校内报名网址:http://10.16.25.109/comp/front/comp/info?id=1332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体育学院
(二)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网络初评、决赛评审等环节,专家根据各类别分组打分,参赛队伍一旦报名不可更改项目名称。
网络初评采用专家网络打分形式进行,根据网评得分确定进入省赛决赛的队伍;决赛评审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审,答辩环节包括项目讲解、PPT展示、技能演示、评委提问等环节。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竞赛以参赛项目的应用创新价值、是否能真正提升全民身体素质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每支参赛队的项目按照创新性(30%)、可行性(20%)、应用价值(20%)、项目介绍(20%)、文案撰写(10%)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特等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作品原创性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竞赛组委会予以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
①现场赛:在当前轮次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提出。
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决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执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决赛评审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分确定各奖项数量及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竞赛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7403226
请所以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加入“连大体育文化与运动健康大赛”QQ群:870184876。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各参赛单位领队与选手要充分借助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完成此次比赛报名、推荐、审核等各项工作。竞赛组委会所接收到的信息一切以平台上为准,不接受任何线下调整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诉求。
(2)各参赛队伍在上传作品申报书时,要将作品申报书以项目名称命名。在平台上上传时,要同时上传PDF版、Word版各两份(实名版+匿名版)。各参赛队伍上传申报书的格式及文件命名要求,将作为竞赛组委会项目初查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竞赛安全
请各校领队做好本校参赛队伍组织工作,遵守竞赛程序,保证参赛师生人身安全及竞赛安全。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