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体育+”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体育作为包含多层含义的学科概念和知识体系,主要涉及教育学、医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学科领域,包含体育文化、教学、训练、竞赛、健康、产业等多个方面。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应该以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内生动力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完事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发挥高校在体育发展振兴中的智库作用。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在校本科学生。
2.参赛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每个参赛项目须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团队只能提交一项参赛作品。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每个团队可设指导教师1-2名。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1)“体育+”教育教学,包括校园体育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校本课程研发、校园体育竞赛、校园体育器材研发、校园体育文化创建、体教融合创新等;
(2)“体育+”文化创意,包括围绕“体育”的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等;
(3)“体育+”产业,包括围绕“体育”的赛事运营与管理、竞赛表演、职业体育、社会体育、健身休闲、场馆服务、培训与教育、传媒与信息服务等;
(4)“体育+”互联网,包括围绕“体育”的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智能硬件(软件)、社交网络、企业服务等;
(5)“体育+”健康服务,包括围绕“体育”的大众健身、服务、保障、环境、医疗、保健、宅健康、体育产品、文化艺术、旅游休闲等;
(6)其他与“体育+”相关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与“体育+”无关的不列为本次竞赛范围,审核不予通过。
2.竞赛方式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学校根据团队负责人学籍确定。
(2)参赛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等。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
(3)参赛报名时,参赛选手需提交项目申报书,校级初赛由各参赛学校负责,省级复赛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决赛阶段以现场项目展示和答辩方式进行。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5日
校级初赛: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省级复赛:2024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
省级决赛:2024年11月23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报名、审核、推荐,同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
https://cxcy.upln.cn/match/details?comId=69d33dba520149d80e37e0e9158aab8f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承办单位将提供公平、文明、健康的竞赛环境,所提供的竞赛设施科学、先进、智能,能够很有效保障竞赛良性且有序开展。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体育学院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本次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竞赛秘书处设在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团队报名参赛,负责人所在学校负责审核,通过审核团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校级初赛。
2.推荐省赛名额根据报名数量待定。
3.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评审环节,专家根据项目类型分组打分,参赛队伍一经报名不可更改项目名称、项目人员及指导教师。
4.省级复赛采用网络评审方式,专家网络打分形式进行,根据网评得分确定进入省赛决赛队伍;决赛评审采用现场赛进行评审,包括项目展示和答辩环节,项目展示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评审方式
省级复赛和决赛,评委按评分标准所列评分项目进行打分,评委全员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组最终得分。在排名中,如果出现有相同分数的团队,评审小组组长召集组员商议,通过会评方式解决同分问题。
2.评分标准
竞赛以参赛项目的应用价值、创新性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每支参赛队的项目按照创新性(30%)、团队情况(20%)、应用价值(20%)、文案撰写(15%)、引领教育(15%)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1)创新性(30分):具有原始创新或技术突破,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专利、软件、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在商业模式、产品服务、管理运营、市场营销、应用场景、教育教学改革、体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突破和创新。
(2)团队情况(20分):团队成员的教育、实践、工作背景、创新能力、价值观念、分工协作和能力互补情况;省级决赛现场项目展示和答辩情况。
(3)应用价值(20分):项目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项目已具备盈利能力或具有较好的盈利潜力;对行业、市场、技术等方面有详实调研,并形成可靠的一手材料,强调实地调查和实践检验;项目具有一定的推广效果,有较好的市场、教育发展前景,项目对相关产业升级或颠覆的情况;项目与区域社会、教育文化、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情况。
(4)文案撰写(15分):项目申报书撰写表述条理清晰,简洁、清晰、重点突出、条理分明;专业语言运用准确和适度;相关数据科学、详实。
(5)引领教育(15分):项目充分体现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结合,体现团队成员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和相关创新创业活动中的转化与应用;突出大赛的育人本质,充分体现项目成长对团队成员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作用。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以“体育+”为主题,按大赛规定的参赛项目要求进行设计,项目申报书填写应完整准确。组委会将采取必要方式对参赛者报名及参赛期间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如涉及项目核心知识产权,参赛者在报名及参赛中自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2.参赛项目应真实、合法,不得抄袭、剽窃他人项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专利证书等。
3.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并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获奖证书及奖品,组委会保留追究参赛者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作品原创性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竞赛组委会予以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决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执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六)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87403119
校赛QQ群:873614546
国际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