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81号要求,为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过程信息化、数字化,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登记工作。学生使用“创新创业管理云平台”填写并提交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信息,完成创新创业学分登记,核定《创新教育》课程成绩。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
二、学分登记流程
学分登记内容及流程详见http://cxcy.dlu.edu.cn/info/1078/2643.htm
三、相关要求
1.学生须如实填写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等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图片。
2.填写指导教师信息时,学生需联系活动负责教师或证明教师,请教师提供8位工号录入;
四、其他说明
1.学分条将不再作为学分登记的证明材料,请日后举办活动的相关学院、单位出具学生参与活动的文件即可。
2. 本次填报结束后,平台将不再支持学生自主登记创新创业活动,所有活动信息由管理员统一导入,系统将自动完成学分赋予。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吕老师、蓝老师,联系电话:87403475。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