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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大学建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及开展遴选工作的办法
2022-11-18 10:40  

为落实《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的具体要求,根据《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我校创业导师库的建设工作,继续开展校内外创业导师遴选工作。

一、校外导师遴选条件

1.熟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指导方面有较深造旨。

2.高校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3.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4.能对大学生创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

二、校内导师遴选条件

1.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学生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营。

2.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中获省级银奖及以上奖项。

3.承担创新创业类课程教学。

4.已经被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政府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

5.从事或参与过企业运营,具有管理经验。

、导师权力

1.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聘书。首聘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由导师自主申请,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2.应约赴各学院讲授创业指导课、讲座、论坛等活动;

3.参加创业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4.有资格由学校推荐成为省级和其它各类创业导师。

5.校内导师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类导师培训班。

6.根据承担课堂外教学、讲座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获得工作报酬或工作量

、导师义务

1.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项目等相关遴选或评审活动;

2.担任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评委;

3.指导高校创业实践活动和培训等系列活动;

4.讲授创新创业课程及相关讲座和论坛。

5.指导或服务校内外创新创业团队或企业。

、推荐方式

1.根据创业导师遴选条件,创业导师需同时满足2项及以上者。

2.创业导师的遴选主要通过自荐、推荐、审核、确认等方式进行。

3.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进落实每个专业至少有一名创业导师的要求。

4.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上报的创业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对符合要求的推荐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审批后进入导师人才库。

5.请各位有意向报名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的老师填写问卷星,同时,也请原本为大连大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老师填写问卷星https://cxcydlu.wjx.cn/vm/tfdWRT2.aspx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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