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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优秀大学生创新工作室评选条例(试行)
2017-03-04 08:50 工作室 

一、指导思想

优秀工作室的评选应该充分贯彻我校的“让每个人都成功”的核心理念,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有效地推动我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促进工作室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条件

1.工作室在创新创业学院注册备案一年以上,经工作室提出申请,院系同意申报的。

2.工作室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有可行的工作计划,有一定特色的工作内容。

3.工作室在育人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做法。

4.工作室在育人、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标志性的成果。

5.工作室管理科学,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发生。

三、评选办法

各工作室按照评比条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资料要求是只涉及到本年度之内,不能是多年来的累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其资料的有效期,如发现资料不属实,取消其2年内的评审资格。审核后的资料发到大学生工作室网站上,由评选小组对每一个工作室进行评分,再由创新创业学院按照一年的抽查及检查情况,进行相应的加分或减分调整,最终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每年的优秀工作室总数定出本年度的候选优秀工作室。将本年度的候选优秀工作室放在大学生工作室网站和校园网进行公示,接收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与意见。公示结束后汇总结果确定本年度的优秀工作室。

四、奖励

1.优秀工作室每年由学生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奖励。

2.优秀工作室指导教师给予适当的工作量补贴。

3.优秀工作室在下一年度工作经费上给予一定的倾斜。

五、评选细则

评选总分为基本分100分与加权分(20分)之和。

(一) 育人工作(30分)

1.工作室有比较鲜明的育人特色(20分)

具有很明显的育人特色为15~20分,具有较明显的育人特色10~14分,育人特色一般5~9分,育人特色不明显0~4分。

2.工作室本学期培养学生情况(10分)

培养学生人数多质量好8~10分,人数较多质量较好6~7分,人数较少质量一般3~5分。

(二) 团队精神(30分)

1.工作室的师资队伍情况(10分)

师资队伍包括指导教师人数、学历、职称、主要成果、育人能力等情况,分为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2.团队协作完成的项目情况(10分)

工作室在完成项目或任务时,按照团队协作完成的项目的数量、质量,项目所涉及到的成员人数,成员专业等综合情况分为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3.本工作室与其他工作室等的交流合作情况(10分)

按照本工作室成员与其他工作室成员或其他团体组织交流合作的次数,参加人数,活动情况等综合情况分为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三) 成就成果(40分)

1.年度内工作室成员以工作室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章每篇5分。

2.年度内工作室成员组队参加各项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按照奖励的级别、组织机构等综合考虑,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每项15分、10分、8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每项10、8、6分。(此部分奖励限于政府主办的大赛等,其他组织机构主办的给以适当的降级处理)。

3.年度内工作室成员参与完成各类科研题目或为学校、社会提供各种服务的。每项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1分,服务项目每项1分。

4.年度内以工作室成员名义获得发明专利每项10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3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2分。

5.其他特殊性成果参照相应等级加分。

6.为学校服务,有突出表现的可根据贡献大小加分。

(四) 日常检查(加权分20分)

本年度内工作室内成员在工作室开放时间内从事与工作室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看视频、打游戏、抽烟、喝酒、违章用电等每1人次扣1分,工作室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缺一次扣2分,工作室年度总结及计划等要求上交的资料,缺一项扣5分,最多为负20分。工作室成员组织学习、工作室间交流等有益活动,每次加2分,最多正20分。

注:各学院推荐优秀工作室名额分配,本学院有4个及以下创新工作室推荐1个优秀工作室,5至8个创新工作室推荐2个优秀工作室,9个及以上创新工作室推荐3个优秀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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