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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06-20 08:28 创新工作室  创新创业学院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管理,提高参与师生的积极性,保证工作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的考核方式

2019年注册的工作室分三类:科研类、专业类、其他类。其中:科研类和专业类的工作室由学院组织考核,其他类的工作室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考核。

学院工作室考核小组,对所属工作室1月至12月期间完成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把排序的结果,报创新创业学院。以此作为工作室的评优、奖励及教师工作量计算的依据。

二、工作室的考核内容

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学科定位和专业发展,参考下述考核内容、制定适合本院工作室的评定标准或考核办法。

1.学生数量。不少于30名学生作为培养目标,学生备案的工作室不超过2个。

2.发表论文。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以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核心期刊论文。

3.申请专利。以大连大学作为专利权人,发明人为教师及学生的专利。

4.竞赛获奖。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5.大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

6.创业实践。参与各类创业活动,并取得相应成果。

7.其它学院认定的工作等。

三、工作室工作量管理办法

1.工作室每年度工作量分为40学时、30学时、20学时三档(若学校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标准发放工作量),各工作室指导教师自行分配本工作室的工作量。

2.各工作室的工作量根据学院工作室考核领导小组的排序进行折算(原则上按照排序前1/3为40学时,中间1/3为30学时,后1/3为20学时)。

3.上年度考核优秀工作室,增加10学时工作量的奖励。

4.不提交材料的工作室,不发放本年度指导教师工作量。同时取消工作室注册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工作室。

四、工作室申请

本年度新申请的工作室需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在系统中填报。

五、网络填报说明

1. 系统网址:http://cxcy-work.dcplan.cn,系统操作流程与2020年申报大创项目相似。

3. 需使用工作室负责学生账号在指导教师的协助下进行内容填报,并由指导教师审核。

4. 成果统计样表请在系统内上传至附件。

5. 工作室填报时间6月20日至7月5日。

6. 学院审核时间7月6日至7月12日,学院管理员请通过“工作室管理”入口登陆。

7.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连大大学生创新工作室QQ群:236180128

 

 

              




附件【成果统计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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