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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2-05-22 19:52 xjw  创新创业学院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了解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伟大历程,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中华诵读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展示当代大学生“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精神风貌,体现辽宁学子勇于拼搏、锐意进取、奋发成长的优良品格和立志报国、振兴中华的崇高理想,通过竞赛、展演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亲近中华经典,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转,以赛促创,促进院校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提供教师教学成果展示平台,推动院校教学改革,提高院校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高度。此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财贸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大连大学在校大学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内容要求

此次演讲为中文主题演讲,请参赛选手围绕“传承经典颂中华,共向未来展豪情”展开演讲,体裁不限、主旨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具有时代特点。参赛选手通过录制诵读视频作品参赛。诵读内容积极向上,反映时代主题,符合竞赛内容要求,诵读过程中能够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良好精神面貌。

2.形式要求

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3.作品要求

参赛选手可以个人参赛也可团体报名,且团体人数规定为2-4人,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每名(组)选手演讲时长控制在3-6分钟之间。个人赛和团队赛的指导教师均不得超过2人。作品要求为2022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1920*1080分辨率,横屏拍摄,选手需全程面对镜头正面录制,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大小不超过600MB。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视频开头要求以文字方式展示诵读的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等内容。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阶段:

参赛院校校级初赛(5月5日—6月5日)

省级决赛(6月8日—6月19日)

比赛结果公示(6月20日—6月24日)

2.报名方式

各校推荐参加比赛的同学需在5月30日前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详见校赛QQ群,签字后扫描PDF版上传)和诵读作品内容的中文PDF文件(PDF文件中,中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体)。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和诵读作品内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参赛者姓名(团体赛请写团队第一人姓名)”,然后将上述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群内指定邮箱。

初赛作品指定提交邮箱为 2827955044@qq.com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财贸学院

(二)组织形式

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秘书处: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制定参赛规则、启动报名、组织作品的评审、颁奖、进行活动报道和宣传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辽宁财贸学院。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作品参加辽宁省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开、公正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制,从演讲内容、感染力、语言表达、形体语言、主体形象五个方面进行评判。具体标准为:

1.演讲内容 (30分)      

思想内容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材料典型新颖,事迹感人生动;文字简练流畅,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间控制在3-6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2.感染力(30分)

演讲声情并茂,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3.语言表达(20分)

脱稿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4.形体语言(10分)

参赛者感情表达饱满真挚,流畅自然,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准确反映主题的内涵。

5.主体形象(10分)

参赛者着装规范、姿态得体、精神饱满、仪态大方。

(三)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入围决赛作品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学生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组织有力、积极参赛的高校可获得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

(四)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仲裁委员会工作。各参赛队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由参赛队联系人在比赛结果公示期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过公示无异,予以颁奖。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同学 联系电话:13342272601

校赛QQ群:1149379091

(二)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者须签署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允许大赛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进行赛事宣传工作,不做商业用途。

人文学部文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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