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及行相关文件要求,我校通过各学院评审推荐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答辩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9日——6月13日。
一、立项情况
本年度申请“大创计划”项目759项,立项726项(其中创新项目544项,创业训练项目68项,创业实践项目7项、思想政治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47项、学科交叉类项目60项)。
经过校内外专家评审及对项目主持人资格、教师指导项目数等审核,最终拟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65项(其中自筹国家级项目24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124项(其中自筹省级项目44项);校级A类“大创计划”项目258项;校级B类大创计划项目279项。最终结果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复及完成相关工作要求为准。
拟立项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二、报销说明
1.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专利申请费、调研费、实验材料费、会议费、发表论文版面费等开支,与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费用不予报销。具体详见《大连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实验材料及常规物品采购报销:物品或实验材料采购费用需要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方可开始报销,中期检查时间为2025年10月中下旬。项目负责人需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提交报销申请及相关材料。采购要求可查看《大连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报销流程可查看创院官网:https://cxcy.dlu.edu.cn/info/1078/3525.htm
3.知识产权类报销:涉及到知识产权类费用(论文版面费、软件著作权受理费、实用新型专利受理费、发明专利受理费等),报销不受中期检查时间限制,相关费用可随时进行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供论文录用通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到创新楼309找张大庆老师办理。
4.学校不为自筹“大创计划”项目划拨经费。自筹经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参照《大连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同等管理。
5.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由指导老师和创新创业学院监督。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专款专用。
6.经费额度:资助经费项目按级别划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A类及校级B类,校级A类及以上项目给予经费资助,校级B类项目不予经费支持。同时,国家级、省级项目,若无知识产权类报销,经费减半。
国家级:理科项目6000元、文科项目4000元;
省级:理科项目3600元、文科项目2400元;
校级A类:理科项目1200元、文科项目800元;
7.2025年“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截止于2026年6月。
三、其他说明
1.拟立项的各项目组在项目执行期间请关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cxcy.dlu.edu.cn/)或在“2025大创计划项目QQ群”内发布的各项通知与安排,请项目负责人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如手机号码变化及时到创新创业学院307更正)。
2.各项目组可以根据申请书时间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3.请所有项目负责人加入“2025年大创计划项目群”,群号:543975820。
4.如有疑问及问题,请到创新楼307咨询吕老师,联系电话:87403692。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6月9日